【导语】:外地居民在福州也可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团签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仅限户籍在福州市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厦门市和泉州市居民或持有福州市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居住证的居民。
外地居民在福州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团签,无需居住证,持有效身份证即可办理,
申请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仅限户籍在 福州市区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 厦门市 和 泉州市 居民或持有 福州市区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居住证的居民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3、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4、非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及泉州、厦门市居民申请个人游签注还需提供五城区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点击查看福州居住证办理指南 )
5、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