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家庭病床服务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和社区养老机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等服务的患者。收治的病种范围,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自身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确定。
广州医保家庭病床登记有效期
答:家庭病床服务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和社区养老机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等服务的患者。收治的病种范围,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自身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确定。
. 家庭病床服务
是指对适宜在家庭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家庭方式提供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及健康指导,并在家庭病床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形式。
包括:
(一)诊断明确,需连续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并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确认病情稳定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二)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和治疗,并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三)其他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患者,需连续观察和治疗,并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四)处于疾病临终期需姑息治疗,并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适宜在家庭或社区养老机构中进行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实施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社区卫生服务形式。
撤床规范如下: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或以上者,办理撤床:
1. 经治疗疾病治愈;
2. 经治疗及康复后病情稳定或好转,可停止或间歇治疗;
3. 病情变化,受家庭病床服务条件限制,需转诊至医院进一步诊治;
4. 患者由于各种原因自行要求停止治疗或撤床或迁出本社区;
5. 患者死亡。
(二)责任全科医师应指导患者(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办理撤床手续,并书写撤床记录。
(三)建床患者(或法定监护人)要求停止治疗或撤床,责任全科医师应将该情况记录在撤床记录中 ,经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签字后办理撤床手续。
(四)撤床后,家庭病床病历应归入患者健康档案,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存,直至患者生命终结。
参考资料:http://www.gz.gov.cn/gfxwj/sbmgfxwj/gzswsjkwyh/content/post_5488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