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3公里后开始跳表。费用为首3公里12元,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3公里后开始跳表。费用为首3公里12元,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扩展阅读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节选)
市公安局、财政局、国资委、质监局,各区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市出租汽车协会,各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好出租车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出行需求,经履行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优化调整我市巡游出租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运价通知如下:
优化调整巡游车运价标准
我市巡游车运价实行同城同价,具体标准为:
(一)起步价:首3公里12元;
(二)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三)候时费:巡游车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
(四)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
(五)增设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续租价加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