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市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或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可以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窗申请转出即可。
办理条件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或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材料
1.办理转入资格申请,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2.办理转入手续,提供:
(1)区内转入的,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2)跨省转入的,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窗申请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