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笔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视频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全面构建“和谐关系幸福劳动工程”。
据介绍,2010年全省集体合同覆盖职工达968.4万人,全省检查用人单位同比上升12.3%,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数同比下降16.5%,突发事件宗数同比下降4.1%。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1.2万宗,其中农民工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约3.3万宗,涉案金额达6.9亿元。全省已组建工会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70.5%,超额完成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
会议强调,21年我省将着力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力争年内各市参加创建工程的企业达到企业总量的20%,符合创 建 标 准 的 和 谐 示 范 点 达 到10%;合理调整薪酬分配,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宏观调控引导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加快仲裁机构建设,今年年底前50%以上的地区建立仲裁院;完善调解仲裁机制。2011年力争70%以上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解决,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稳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