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监护关系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监护关系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具体办理材料
1.申请表: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
注:可以在各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下载申请表,也可以在办证大厅现场领取填写。
2.照片:提交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一般为48mmX33mm。
注:建议在办证大厅现场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
3.身份证明: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5.监护人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6.护照加急:提交加急证明材料。
7.以上是各地所需的通用材料,各地因政策差异会要求其他材料,请提前咨询各地详情。本文最后部分有一些地区的官网,可以参考。
办理地点
大厅名称: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2楼61-74号窗口
咨询电话:0577-8998037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至周日上午9:00-11:30;周六至周日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