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青岛的人才公寓,须在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
青岛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❶ 户籍要求
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青岛居住登记办理指南 】
❷ 劳动合同要求
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❸ 社保要求
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青岛社保证明打印网址 青岛参保社保证明打印操作指南 】
❹ 住房要求
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
❺ 人才类别要求
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
温馨提示
❶人才本人及家庭,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且只能购买一套人才公寓住房。已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不得申请购买人才公寓。
❷具体人才公寓项目配售会有相应的公告,请以实际配售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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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申请登记→申请审核→资格审核→评分排序→配前公示→公开选房和签约备案
❶ 申请登记
符合人才公寓配租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❷ 申请审核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❸ 资格审核
市人社局将我市所有用人单位申请人信息收集完毕后,进行申请人信息汇总、分类,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
将相关名单提供至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对其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反馈至市人社局,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
市人社局对其促进人才引进的购房补助、住房补贴等政策享受情况进行审查,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参与评分排序,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消排序资格。
❹ 评分排序
市人社局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评分排序以申请人人才层次高的优先,从高层次人才到较低层次人才依此排序,同一层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顺序;分值相同的,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先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房源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拟入围人选。
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
❺ 配前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分配。
❻ 公开选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选房,入围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顺序一次性签字挑选房号。
❼ 签约备案
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在规定的时间内, 由用人单位与人才公寓运营单位、配租对象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办理有关入住手续;分配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配售对象持相关材料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购房合同。签约结束后,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将签约情况反馈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组织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