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巫山办护照要带《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军官警察应提供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以及上级同意办护照的证明。
一、办理材料:
1. 《 中国公民出 入境证件申请表》。 表格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并参照样表填写,也可登录网站 http://www.cqga.gov.cn 或关注“重庆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流程预约填写。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 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免费照相或社会化照相馆有偿照相)。
3. 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公民除外)(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4. 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并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在户政部门已登记或曾提交过监护关系证明的的免提交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的委托书。
监护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
5.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 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
6. 按规定提交或核验 指纹信息 。
7.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 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证明 。
二、办理地点:
巫山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
办公地点: 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号
联系电话: 023-57650135
三、办理费用: 160元
四、办证时限及领证方式
1.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需要补充申请材料、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证件办结后申请人到原受理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证件。其中快递取证属于有偿服务,收件时支付邮费。具体详见《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