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分离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同一地址可以申请登记为两家以上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企业在其登记住所所在地区(市)县内设立经营场所且无需办理前置许可(审批)的,可申请经营场所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等。
成都公司注册地址新规定
根据《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
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分离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同一地址可以申请登记为两家以上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企业在其登记住所所在地区(市)县内设立经营场所且无需办理前置许可(审批)的,可申请经营场所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企业在其登记住所所在地区(市)县外设立经营场所的,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