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外国公司的注册代办,首先需要选择一家可靠的代办公司为申请人全权进行公司的注册和办理,其次申请人应当要向代办公司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注册申请应该包括“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外国(地区)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申请书》”等材料。
首先申请人需要选择一家可靠、值得信赖的代办公司,其次需要向代办人提供一系列的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外国(地区)企业从事合作开发石油、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的,须提交项目合同;外国(地区)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申请书》;外国(地区)企业从事合作开发石油、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的,须提交发包(委托方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外国(地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委托办理授权书。
注:申请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非全部必要。
将需要的办理材料提供给代办后,只需要等待代办的结果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