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普通居民,可以凭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以下材料申请换、补发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办理条件
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
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 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 临时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 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 ,还需提交委托书, 同时交验 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6、 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 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仅申请旅游签注的 ,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上述相关材料(无需提交身份证)。
8、持有效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以凭原通行证和上述材料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但原本式证件上仍有效的签注将被注销。
9、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因下列原因 可以凭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上述材料申请换、补发证件 :
(1)原证件遗失、被盗、损毁。
(2)证件有效期不足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
(3)电子芯片失效。
(4)个人关键身份信息变更。
(5)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指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未签署声明,但后来又需要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情形)。
10、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