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信息,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期限: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不超过65周岁,但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贷款利率:首次申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第二次申请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次申请贷款利率的1.1倍;第三次不能贷款。
1、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不超过65周岁,但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贷款利率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次申请贷款利率的1.1倍。
自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起到贷款还清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并调整贷款月还款额。
数据来源: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