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逾期经依法追缴仍未缴交的,将推送至厦门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停止收取后,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车辆通行费,机动车所有人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
按照有关规定,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停止收取后,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车辆通行费,机动车所有人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
不交会怎样?
逾期经依法追缴仍未缴交的,将推送至厦门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
怎么补交?
原已办理过“年费制”的车辆用户,可通过网络自助渠道,如登陆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www.xmetc.com、厦门路桥通APP、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电子支付途径,或通过路桥年费自助缴费终端(ATM),或到“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补缴所欠车辆通行费。
本市尚未办理过“年费制”的车辆用户,应到“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缴交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