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但同一机动车在24小时内多次进入停车场区域的,限两次免费停放,第三次(含)起即时计费。小型车:前1小时6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4元,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大型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等。
佛山西站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但同一机动车在24小时内多次进入停车场区域的,限两次免费停放,第三次(含)起即时计费。
二、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前1小时6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4元,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
(二)大型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三)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累加计收。
三、车型分类
(一)小型汽车为货车2吨以下,客车20座以下;
(二)大型汽车为货车2吨以上(含2吨),客车20座(含20座)以上;
(三)超大型汽车为载重10吨以上(含10吨)的各种货车;拖挂车按以上对应车型分类。
四、减免规定
(一)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和执法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燃气、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等车辆及邮政车辆、殡葬车辆,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及其他车辆,免收停放保管服务费;
(二)挂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按对应车型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信息来源: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934/2018/20180510151311578721945/20180510151311578721945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