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或“未就业证明”;已入住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宝鸡投靠落户办理材料
1.申请人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或“未就业证明”(注:外地迁入本市的人员如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并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可视为在外地无业,可提供以上证件证明,不需再出具“未就业证明”);
4.已入住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属农村地区需提供宅基地证明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村委会居住证明)等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