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2020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即在2017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的佛山市户籍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即可申领。
南海区户籍儿童学前教育补助申领对象
1.有佛山市户籍;
2.在2020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即在2017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
3.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就读。
注意事项
在桂城、九江、西樵、丹灶、狮山的社区(村)或幼儿园申报补助的幼儿,提交的是南海农商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在大沥、里水的社区(村)或幼儿园申报补助的,提交的是农业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
政策依据: http://www.nanhai.gov.cn/fsnh/zwgk/tzgg/content/post_4478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