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瓦房店市中心医院、瓦房店第三医院、瓦房店第四医院。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医院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控每日检诊人数,如挂号当天无法完成检诊,请参检人员按医院告知日期参加检诊。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瓦房店第三医院、瓦房店第四医院。
参检时间及检诊流程
2020年10月12日开始慢病检诊,按照上表到相应医院进行慢病检诊。 (因疫情防控需要,医院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控每日检诊人数,如挂号当天无法完成检诊,请参检人员按医院告知日期参加检诊。)
瓦市中心医院检诊流程(0411-85799620)
1、持参检人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其他检诊需提供的材料到中心医院门诊二楼东侧挂号处进行慢病登记预约挂号;
2、挂号后携带检诊材料到门诊对应诊室进行慢病检诊;
3、门诊慢病检诊完成后可离开等待查询检诊结果。
瓦房店第三医院检诊流程(0411-85603964)
1、持参检人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其他检诊需提供的材料到三院一楼体检中心进行慢病登记预约挂号;
2、挂号后携带检诊材料直接在体检中心进行慢病检诊;
3、门诊慢病检诊完成后可离开等待查询检诊结果。
瓦房店第四医院慢病检诊流程(0411-85661877)
1、拨打慢病检诊预约电话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持参检人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其他检诊需提供的材料到门诊楼五楼医保科进行登记;
3、登记后携带检诊材料到门诊精神科诊室进行慢病检诊;
4、门诊慢病检诊完成后可离开等待查询检诊结果。
检诊需提供材料
携带证件:
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提供病历资料 :
1.住院病志需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如提供异地住院病志的,还需提供住院医疗费发票的复印件。
2.门诊病志为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
(三)特殊情况人员安排
1.各区市县居住大连市内或大连市内居住各区市县可就近参检。
2.大连市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回本市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检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