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买房政策

【导语】:嘉兴市的买房政策主要表现在限购、限贷政策方面。限购政策明确表明: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提高到30%;外地户口的居民,在嘉兴市本级仅可购买一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等。

嘉兴市的买房政策主要表现在限购、限贷政策方面。

    限购政策:  

⑴嘉兴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⑵限购范围: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

⑶限购时间: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平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平台房屋转让合同或房产交易部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手住房交易双方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购房人家庭住房登记证明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二手住房转让合同。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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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贷政策:  

 ⑴  本地户口居民:

①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②已有1套住房而且还没有还清贷款的,再次买房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即如果第一套的贷款已经还清,购买第二套房依然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⑵  外地户口居民:

在嘉兴市本级仅可购买一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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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展资料:  

    关于限购政策的有关问答:  

 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何认定?

答:本市户籍是指在海宁市范围内登记的居民户籍。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子女,其中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允许作为独立居民家庭购房。

 问:夫妻有一方是本地人,一方是外地人,怎么办?

答:家庭成员中有1人为本市户籍的,暂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认定。

 问:对已拥有住房如何认定?

答: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通过核查不动产登记部门家庭成员房屋登记信息及房管部门网签信息确定。

 问:对共有产权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共有产权住房的,该套住房计入住房套数内。

 问:对共同购买住房如何认定?

答:不同居民家庭共同购买住房的,应分别按其所属家庭审查购房条件,均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方能办理住房交易手续或不动产登记手续。

 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4月18日前签订的1套及以上本市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够登记吗?

答:凡是4月18日(含)以后签订的合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登记;4月18日之前签订的合同不受影响。

 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还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本级家庭住房登记证明(以市本级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

(2)购房人家庭成员户口簿;

(3)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家庭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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