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
江西省公安厅在全省组织开展
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
集中销毁新余、宜春等地
收缴的非法枪支
和全省报废的公务用枪等物品
新余、南昌、九江、景德镇
萍乡、鹰潭、赣州、上饶
吉安、抚州等
10个销毁活动现场
共销毁各类枪支4532支
本次活动主要销毁2018年9月份以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收缴的非法枪支、仿真枪、管制刀具等物品,以及全省报废的公务用枪。
据统计,全省10个集中销毁活动现场共销毁各类枪支4532支(报废公务用枪1150支、仿军用枪16支、猎枪245支、小口径枪支123支、火药枪1692支、气枪761支、其他枪支545支)、仿真枪145支、管制刀具3342把。
新余作为销毁活动主现场,共销毁各类枪支2130支(报废公务用枪1150支、仿军用枪11支、猎枪160支、小口径枪支100支、火药枪243支、气枪283支、其他枪支183支)、仿真枪67支、管制刀具1376把。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共宣传动员群众主动收缴自制火药枪、气枪、改制枪支2699支、占枪支总收缴量的50.5%。共接到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98条,查证破获案件56起,累计兑现奖励12.6万元。以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为契机,省公安厅通报了5起涉枪爆物品典型案例。
5起典型案例
2017年底,赣州市大余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件,抓获李某华、罗某平、赖某生等犯罪嫌疑人3名,收缴炸药3.8公斤、雷管19枚。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华、罗某平因非法盗采矿山需要,向赖某生非法购买炸药20余公斤、雷管60枚。2018年,经当地人民法院审判,李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罗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赖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18年9月2日,新余市分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分宜县龙新矿业粉末有限公司矿区内查缴非法储存的炸药28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桂斌为图次日爆破方便,私自将当天爆破剩余的民爆物品隐藏在矿区树林里。并将私藏民爆物品的情况报告该公司负责人谢金扬,犯罪嫌疑人谢金扬不仅没有制止刘桂斌私藏行为,反而叮嘱其将炸药藏好。2018年12月,犯罪嫌疑人刘桂斌、谢金扬均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18年7月,婺源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线索核查指令,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扣改制的枪支6支及一批加工材料。经查,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网络购买无缝钢管、枪托等加工配件,自行改制枪支。目前,余某某已被婺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相关枪支及散件已收缴。
今年1月,萍乡市莲花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缴自制火药枪3支。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根据以前担任民兵使用过的枪支经验,在自己家中自行加工制造火药枪3支。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已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移交起诉。
今年7月,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通过线索核查,破获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缴改制枪支2支。经查,犯罪嫌疑人屈某军购买器材自行改制成发射钢珠的枪支。目前,犯罪嫌疑人屈某军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您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请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