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个人向张家港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个人正式提交申请等。
1. 预审:
申请个人向张家港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张家港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
2. 公示:
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材料提交:
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个人正式提交申请;
4. 申请受理:
个人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正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5. 审核:
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6. 户籍迁移: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