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75%、二级医院住院医保支付比例85%、一级医院住院医保支付比例90%、基层医疗机构及护理院住院医保支付比例95%;异地转诊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70%。
1. 未成年居民、大学生按照三级医院、二级及专科医院、一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同)及护理院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和100元。
3.参保人员符合异地转诊或急诊、急救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 在异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500元 ;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含参保人员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转往其他医疗机构的情况,下同)起付标准为2000元。
5. 恶性肿瘤化疗、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病、传染病住院起付标准,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
<p font-size:18px;font-style:normal;font-variant-ligatures:normal;font-variant-caps:normal;letter-spacing:normal;orphans:2;text-align:start;text-indent:0px;text-transform:none;white-space:normal;widows:2;word-spacing:0px;-webkit-text-stroke-width:0px;background-color:#ffffff;text-decoration-style:initial;text-decoration-color:initial;"=""> 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