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需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公务员,、带身份证、照片回执、单位出具证明《关于同意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到镇区出入境大厅办理。咨询电话:0760-12345。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第十六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招待所、旅店、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和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和台湾居民来大陆旅行证件的持有人,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其证件应当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基本办理材料:
身份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照片回执等
公务员办理台湾通行证还需要:
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地点: 出入境营业大厅(公安局或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