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户籍所在地领取或者单位申报。例如西安政策是持户口本和有关证件去单位或户籍地申报。广州政策是由户籍所在地居(村)委初审,街(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审核确认。
独生子女费前往户籍所在地或者单位申领。
独生子女费西安政策:
持户口本和有关证件去单位或户籍地申报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应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婚姻变动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有关资料及时到单位或户籍地进行申报。单位应建立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档案。
广州独生子女政策
第八条 奖励对象资格由户籍所在地居(村)委初审,街(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审核确认。
本市财政供养人员中的奖励对象资格由所在单位初审,上级主管单位审核确认;所在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
初审单位和审核确认单位统称审核单位。
第九条 承担奖励对象资格初审业务的单位应当公开对外办理奖励业务的时间。
第十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依申请办理。奖励对象行动不便的,可以向初审单位预约上门办理。
奖励对象在到龄前2个月内可以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也可以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预申报。采用预申报的,应当在预申报后7个工作日内向初审单位递交材料,办理受理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的,初审单位可以终止该申请。预申报被终止的,奖励对象应重新申报。
奖励对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