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教育督导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我县教育工作和谐、健康、快速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决定在全县选聘20名有志从事教育督导的社会人士,特制定如下选聘方案:
一、选聘岗位
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外选聘20名兼职督学,聘期三年,聘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督导工作。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定期、不定期参与教育督导工作,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不影响自身日常工作。
二、申报条件
1.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学习熟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能经常关注、研究教育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中专),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5.本人愿意、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够保证履行督学职责所必需的精力和时间;
6.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选聘范围
担任过部门的领导、机关科室的中层、业务骨干和人大、政协委员,有教育教学经历或与教育有缘志士。
四、选聘程序
1.宣传发动(完成时间:10月1日前)。各单位通过会议、微信工作群、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本方案。
2.个人申请(完成时间:10月5日前)。凡自愿报名参加应聘兼职社会督学的同志须填写《阜宁县社会兼职督学申请表》。
3.考察审定(完成时间:10月15日前)。督导室对应聘专职责任督学的同志进行考察和初审,然后提交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
4.颁发责任督学聘任书。召开督学聘任大会,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给受聘责任督学颁发聘书,并报县教育督导委备案。
五、相关要求
1.社会兼职督学在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下,凭聘任证书在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到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督导,并就发现的问题向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到位。
2.10月5日前将《阜宁县社会兼职督学申请表》,交阜宁县教育局督导室(教育局805室),并将电子稿发至fnjydds@126.com.联系人:陈力(1350511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