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组织自身的目的和绩效来看,我们又要提倡“不在其位,也谋其政”。但这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而且你有能力谋的时候,才能谋。否则就是乱谋、瞎谋,没有任何意义,甚至是自讨没趣。所以,我们在“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前提下,应遵守“三不谋”原则:
第一不谋:不在其位不谋。不是自己负责的事,就不要轻易放言。特别是不要在公开的场合下放言,这是第一不谋原则。正如彼得?德鲁克谈到的:“高层管理人员最好明智地提醒自己,对于不是由自己主要负责的事务,不要公开地发表意见。”其实,对于基层管理人员也一样,我们要学会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力座次”。实际上,你不在其位所看待问题的立场和角度,以及承担的风险和压力就不一样,你和当事人的想法也就不一样。况且,组织中的“权力座次”是一个“谁说了算”的问题。不在其位却想要替他人“指点江山”,不仅容易说不到点上,而且容易遭到对方的反感。
第二不谋:不详其情不谋。即使要求我们公开地发表看法,除非对情况很熟悉,否则不要轻易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不在其位就不回了解其中的情况,包括政策背景和专业知识等等,特别是市场变化更是瞬息万变,你掌握的情况可能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果你认为比对方了解更多的信息,那么你可以向对方提供一些你所掌握的情况,以供对方参考。
第三不谋,不知其方不谋。即使熟悉情况了,自己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也不要轻易对他人的方案做出评判或否定。尽管他人的方案看起来确实不算太好,有许多不足。但如果除此以外,没有比这更好的方案了,这就是一个好的方案。
实际上,达成目标的途径有许多,就像出行是坐高铁呢?还是乘飞机呢?这与每个人行事的风格、习惯有很大的关系,你不能以自己的风格和习惯来要求或评判他人。也许在你看来有许多“问题”的方案在他人看来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你认为自己可以提出更好的方案,那么,你可以私底下提供给对方参考。一个人要想“不在其位,也谋其政”的关键点是要提高自己“谋”的能力,你确实能够比对方掌握更多的情况,比对方提出更好的方案,而且有比较灵活的沟通方式,否则就算是有机会你也无法去“谋”。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原则,是不能变的。“不在其位,也谋其政”是方法,要视情况而定。当你在这个位子上时,你要站在“谋”的位置上来“谋”;当你不在这个位置上时,你要站在“不谋”的位置上来“谋”。这就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智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