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与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材料办理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