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青岛采暖期为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四月五日,也就是说2020年—2021年度青岛供暖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为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四月五日,也就是说2020年—2021年度青岛供暖时间为 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 。
用热期间, 这些行为请勿操作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目前供热系统内循环水温度和压力较高, 请不要随意操作、改动暖气片和暖气管道任何地方, 避免操作不当造成设施损毁,引起设施漏水,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也请及时去除暖气设施上遮盖物,避免影响供热效果。
以下这些行为 属《青岛市供热条例》明文禁止, 具备法律效力, 为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 以及保护您和他人的合法用热权益, 千万不能碰。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禁止以下行为:
(一)擅自改装、拆除、移动供热设施;
(二)擅自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挖坑、取土、爆破等;
(三)向供热管沟内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管沟物或者雨水、污水等;
(四)擅自将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
(五)擅自开启或者关闭供热管道上的公共阀门;
(六)其他损坏供热设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