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甘肃省内市民携带《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任何公安机关派出所(跨县区)申请办理,2、外省居民携带《甘肃省居住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在就业、就学、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换领。
1、辖区居民换领
居民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自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2、省内户籍居民异地换领
省内户籍居民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在任何公安机关派出所(跨县区)申请办理;申请换领的,应当交验居民身份证,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当场受理,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户籍地派出所、县分局按规定程序审核签发,受理地派出所应在60日内颁发证件。
3、外省户籍居民换领
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可以在就业、就学、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携带《甘肃省居住证》和有效证件(劳动合同、工商执照、学生证、学籍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