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取得证书12个月内。
申领条件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
——累计≠连续;
——累计缴费月数包含统筹区内、区外缴费(举例说明:某申请人在无锡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现在在苏州市区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累计缴费就是12个月)
2.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注意:这里的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苏州市区、吴江、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
3.取得证书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