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绍兴市在2019年7月实施《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基础上,于2020年10月出台补充意见进行优化提升,形成绍兴人才新政3.0升级版并配套出台相应实施细则。
变化一
将 技师 纳入人才房票、安家补贴政策享受范围,可享受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2020年10月19日以后新引进的技师(持有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符合相关条件即可享受3万元房票补贴和3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每年补贴1万,补助3年,与房票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变化二
新建成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分别从50万、30万升级至 100万、50万 ,国家级标准直接翻番!
对新建成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等同于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资助100万元、50万元。建站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由省级工作站升格为国家级工作站的,一次性补足资助差额。
变化三
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生活补贴提档!区分全职和在职博士后相关补贴标准!
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 全职博士后 研究人员给予20万元日常经费资助及30万元生活补助, 在职博士后 研究人员给予15万元日常经费资助及25万元生活补助,日常经费资助、生活补助分两年平均拨付,通过开题评审和中期考核后分别予以拨付。
变化四
新增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条款,最高可获得15万元资助!
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给予5—15万元资助。具体标准为:对获得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给予特等15万元、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资助。对入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博新计划”的,给予15万元资助;对入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给予自然科学类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类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优秀学术专著出版6万元资助。
变化五
新增大学生创业补贴条款!只要在绍初次创办企业并缴纳6个月社保,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在原大学生创业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条款基础上,新增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绍初次创办企业,正式运营并已注册企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
变化六
对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资助,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最多30万元资助!
对“认定为绍兴市大学生创业园的建园单位”,建园资助方式从“分3年拨付”变为“一次性拨付”。
新增三年建设期内的考核奖励,对绩效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大学生创业园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变化七
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落地项目资助标准提档升级,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对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前三等奖在绍落地项目,一次性项目资助标准从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升级至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对地级市、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前三等奖在绍落地项目,一次性项目资助标准从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升级至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来源: 绍兴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