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
养老金待遇
(一)参保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同时发给省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补贴。
(二)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参保人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按年或按月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参保人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或按月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三)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水平。
(四)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扣除已领取养老金后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按死亡当月养老金标准向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养老金作为丧葬补贴。
(五)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六)已按《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2号)领取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原养老金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