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根据审核情况判定是否接受特定门诊的申请。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二步
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受理,出具《东莞市社会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填写《东莞市社会保险医疗及生育待遇申领补资料通知单》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批复。
第四步
决定。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或《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交参保人;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的,不予通过,告知参保人不予通过原因;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填写《东莞市社会保险医疗及生育待遇申领补资料通知单》交参保人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