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携带《南宁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申报表》等材料,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工作人员接受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社保机构审核信息;工作人员反馈信息给申请人。
南宁工伤医疗费用申报流程
1、申请人携带《南宁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申报表》 等材料,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
2、工作人员接受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
3、社保机构审核信息;
4、工作人员反馈信息给申请人。
图示办理流程:
拓展
办理材料:
1.《南宁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2.申报门诊医疗费用的,提供:
(1)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2)与发票日期对应的门诊病历1份;
(3)与发票对应的门诊费用清单,原件1份;
(4)门诊检查报告单,原件1份。
3.申报住院医疗费用的,提供
(1)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2)与发票对应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1份;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1份。
4.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提供:
(1)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复印件1份;
(2)遭受暴力伤害,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材料1份;
(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1份;
(4)经人民法院执行庭中止(终止)执行文书,原件1份。
5.已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请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