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房产,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额到百元止且不超过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房产,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额到百元止且不超过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
提取额度:
1.符合销户提取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存余额。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额到百元止且不超过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
3.职工及其配偶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额,还款期内按年(月)偿还贷款提取,提取额不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提取额不超过住房贷款余额。
4.租赁住房提取的,申请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支付房租总额,最高提取额每年不超过2万元。
5.低保提取的,申请人和配偶每年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