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成都高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需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携带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和学籍相关材料,到社会事业局申请。
● 在成都高新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
均须于5月8日—15日登录“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 在成都高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须在5月8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社会事业局审查后,在成都高新区升学。
● 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需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于5月8日—15日到社会事业局申请,携带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和学籍相关材料,经审查后进行信息采集。
● 符合成都高新区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于5月1日—29日在“成都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