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内地居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均可在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办护照,申请材料与户籍地一致。即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
内地居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均可在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办护照,申请材料与户籍地一致。即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8:30—16:30,电话:021-28951900。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 《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原件;
5、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护照,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6、如果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7、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还须提交本人护照及定居国外的证明(绿卡或定居签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