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活动期间内购买东南汽车的个人或单位消费者(开票日期为2020年7月6日-12月31日);补贴政策仅限闽侯县汽车生产企业指定授权的汽车销售企业,且汽车销售企业必须在闽侯县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支付宝账号、购车发票为同一用户,个人或单位消费者于2021年1月15日前使用购车消费者本人支付宝账号等。
补助对象:
活动期间内购买东南汽车的个人或单位消费者(开票日期为2020年7月6日-12月31日);
补贴政策仅限闽侯县汽车生产企业指定授权的汽车销售企业,且汽车销售企业必须在闽侯县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支付宝账号、购车发票为同一用户,个人或单位消费者于2021年1月15日前使用购车消费者本人支付宝账号(单位购车需用单位支付宝账号申领)。
同一用户活动期间仅可申领一次补贴(支付宝账号、身份证号、行驶证号、发票号,以上四项任一项重复,均视为同一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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