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用户车辆申办电子标签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到客服分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填写申请表;工作人员受理,进行信息审核,通过审核,交纳工本费,工作人员录入用户资料;发行OBU,安装激活OBU即可。
电子标签仅限办理鲁通卡的客车用户,货车等计重收费车辆,不予安装电子标签。
个人用户车辆申办电子标签时,需凭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办理;单位用户申办电子标签时,需凭单位有效证件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 用户办理电子标签后,由客服网点专业人员现场安装并激活后方可使用,用户不得自行安装。
申办流程:
电子标签及办理方法
车载电子标签(OBU)是安装在车辆上与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车道专用微波通讯设备进行短程通讯和信息交换的电子装置,电子标签(OBU)内记载车辆信息。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仅限客车安装)与鲁通卡配合使用,可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车道(ETC专用车道),享受快速通行服务。
电子标签仅限办理鲁通卡的客车用户办理,货车等计重收费车辆,不予安装电子标签。
电子标签功能特性为:
基于5.8G频段专用短距离通讯(DSRC)技术,内置电源,电池低电压报警、超强3M双面胶固定,高安全智能卡读写接口,支持双向认证及加/解密符合金融卡交易规范ISO14443,实现真正安全的电子钱包,抗高强度跌落与振动、不易脱落、可靠防拆卸功能,快速交易能力(典型交易时间小于0.25秒)。
个人用户申办电子标签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行驶证,驾驶申办车辆到就近客服网点办理。
单位用户申办电子标签时,需携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驾驶申办车辆到就近客服网点办理电子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