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家庭,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书,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合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租房去哪申请
申请方式: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家庭,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书,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不一致的,须先到实际居住地领取《合肥市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实际居住地社居委须在5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调查表并签署意见;申请人凭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规定的申请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3187元(2766元/月);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并符合条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优先予以安排。
市和各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我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员转业军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见义勇为人员和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急需救助的住房困难家庭。
保障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并举,申请人(家庭)可自行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与本市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政策,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