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户口恢复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携带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
太原户口恢复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公民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已注销户口的公民回国(入境)
2、本市入伍复员恢复户口:
本市入伍复员人员
3、公民下落不明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恢复户口:
被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的
办理材料
1、公民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1)、出国护照或大陆往来通行证;
(2)、原户口注销底簿。
(3)、跨所落户的,需原户口派出所出具原户口注销证明。
2、本市入伍复员恢复户口:
(1)安置办落户通知书;
(2)复员证;
(3)原户口注销底簿。
(4)复员跨所落户的,需原户口所在地出具原户口注销证明。
3、公民下落不明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恢复户口:
凭法院的撤销失踪或撤销死亡宣告、原户口注销底簿、家庭户口簿恢复户口。
办理流程
由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
办理地点
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侯家巷19
电话:(0351)2023011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区分局
地址:昌盛西街65号
电话:(0351)7176911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址:坝陵南街11号
电话:(0351)323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