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常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每人每年32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670元,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850元。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个人不需要缴费,年度保费全额由政府承担。
2021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在常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每人每年32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670元,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850元。
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个人不需要缴费,年度保费全额由政府承担。
除应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非我市户籍的居民(曾参加过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具有我市学籍),以及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持居住证(或学籍证明)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2021年度居民医保首次缴费和续保缴费主要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已有其他借记卡签约账户的,从其签约账户扣缴,缴费人应在对应银行账户存足保费。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居民应尽快至就近的省社保卡办理点申请制卡。首次使用省社保卡缴费的,参保人员本人需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省社保卡,前往对应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和签订扣费协议。因账户问题无法协议扣款的,11月1日起,可通过银行柜台、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等渠道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