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加分指标:1、职业资格水平,取得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0分;取得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0分;取得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0分;取得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0分等。
加分指标
1、职业资格水平
取得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0分;取得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0分;取得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0分;取得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0分;取得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
2、举家迁移
申请人整户迁入的,加5分。
3、荣誉称号
获得“沈阳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以上称号的,加50分。
4、特殊艰苦行业
从事环卫、护理、保安、民办教育、殡仪服务、公交驾驶、消防等特殊艰苦行业的,工作每满1年的,加20分。
5、民营企业法人
申请人是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加15分。
6、社会服务(最高分值为10分)
无偿献血,每献血1次加2分;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