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深圳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保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申请。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条件
1.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备注:
1、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
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2、需要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龙岗户籍残疾儿童,可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新生招生对象的;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是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