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实习人员名册(含实际实习起止时间);实习人员身份证、学生证;实习生活补贴发放清单、实习人员生活补贴支付凭证(包括发放清单及通过金融机构向实习人员支付生活补贴的银行支付凭证);综合商业保险参保清单;实习结束考核鉴定表;留用人员名册及劳动合同等。
1.实习基地单位每年7月通过“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hlss.gov.cn)“智选金华”专栏对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的实习补贴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JPG、PDF):
(1)实习人员名册(含实际实习起止时间);
(2)实习人员身份证、学生证;
(3)实习生活补贴发放清单、实习人员生活补贴支付凭证(包括发放清单及通过金融机构向实习人员支付生活补贴的银行支付凭证);
(4)综合商业保险参保清单;
(5)实习结束考核鉴定表;
(6)留用人员名册及劳动合同。
2.第三方机构每年7月通过系统对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组织的教学实践或者实习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JPG、PDF):
(1)教学实践或者实习人员名册;
(2)校企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