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我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我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2.入学当年在我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3.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等。
外地户口的儿童少年要在绵阳市读书,要符合《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事项的公告》中关于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我区城区范围内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等条件。
(一)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时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我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我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截止2020年4月30日,当年在我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4.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
5.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二)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时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我区城区范围内经公安机关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3.下列材料中的任意一项: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我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在我区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
4.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