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知名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成功引进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附件)和《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对成都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按照引进人才年度内直接创造利润额的10%给予引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八条引进人才奖励。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附件)A、B、C、D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第九条 企业引才奖励。对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知名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成功引进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附件)和《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对成都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按照引进人才年度内直接创造利润额的10%给予引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条 企业引才补贴。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附件)和《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按其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符合本办法第二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用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用的给予每人6000元一次性补贴。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