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售后服务部门有五个客服人员,其中两个女孩刘丽和宋爽是同一批来到公司的,经过一段时间培训两个人转正,分别负责一个维修小组的客服工作。
一年结束了,两人负责的小组整体业绩差不多,按照考核标准来说两人的年终奖应该一样,但最后我给宋爽多发了500元。我是这样想的:平常工作时,宋爽总是显得非常忙碌,而刘丽看起来有点漫不经心;晚上下班后我看到宋爽常常在加班,而刘丽总是到点就走,几乎从不加班。虽然二人业绩差不多,但年终奖不能光看业绩,还得看工作态度吧,因此我认为宋爽理应比刘丽多拿钱。
公司虽然一直要求每人的工资奖金必须保密,不能互相打听,但没有不透风的墙。刘丽得知宋爽比自己年终奖多500元后心里非常不平衡,过完年辞职走人了。
我想公司再招一个和宋爽一样敬业的员工一定会将客服工作做得更好。好在前些年招人容易,很快公司新招的客服到位了。事随人愿,公司这次招的新客服马兰象宋爽一样踏实肯干,每天不但工作时间非常忙碌,下班后还经常加班,我看到后非常满意。可是不久,马兰所负责维修小组的维修员纷纷向我反映新来的客服比刘丽差远了,不仅工作单的数据经常拖很长时间不录入电脑,而且日常派工也很混乱,影响整个组的工作效率。我觉得非常奇怪,马兰看起来比刘丽敬业多了,结果怎么会反倒不如刘丽呢?
仔细了解情况后我发现,马兰和宋爽基本是同一个类型的员工,她们非常敬业,但与刘丽比起来无论是思维反应、工作条理还是打字录入速度都有一定差距,所以同样的工作量刘丽干起来显得轻松自如无需加班,而马兰宋爽则不光工作时间一刻不得清闲还经常需要加班。由于只看表面现象,我主观地认为应该多多奖励工作态度显得更加积极的宋爽从而导致刘丽辞职,这显然是个失误。
勤快的鸟儿就一定该多给食吃吗?对一个员工的考核评定不能只看工作态度,最后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观点:
一个企业里的员工大概可以分为三类:创造者、优化者和执行者。这三类人对公司的贡献是非常不同的。如果执行者对公司的贡献是1,优化者的贡献则是在1的基础上提高一些百分比,创造者却能让1变成3、5甚至是10。其中执行者和优化者往往表现得都很勤奋,但是却不见得出效率,正如文中的马兰和宋爽两人;而创造者往往表现得相对自如但能创造出完好的业绩,正如文中的刘丽。因此,作为管理者,任务就是知人善任,让擅长创造的人去创造、擅长优化的人去优化、擅长执行的人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