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补办护照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办理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如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损毁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原件。
1.符合 《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标准的相片;(可由受理机关现场免费拍摄电子照片)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由受理机关现场免费复印)【 点击进入填表或预约办理时间 】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损毁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原件;
5.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如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首页、资料页、变更页,集体户首页可为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6.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7.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损毁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原件,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8.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材料除照片和申请表外,均指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可由受理机关现场免费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