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居住证不满两年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不能在海口公办中小学就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为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并持有2年以上的《海口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本市工作,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海口居住证不满两年影响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不满两年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不能在海口公办中小学就读。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条件
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并持有2年以上的《海口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本市工作,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1)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海口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及随迁子女2年以上的《海口市居住证》(从2020年8月向前推算);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4)务工社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