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满足具有中山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其他符合在中山办理赴港澳条件的人员,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由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递交申请时须提交;同时申领港澳通行证的,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提供单位同意函前往中山市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
办理条件
具有中山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其他符合在中山办理赴港澳条件的人员,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办理材料
㈠基本材料
⑴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填写)
⑵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和回执(现场办理)
⑶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
❷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❸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❸省外居民交验居住证
⑷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递交申请时须提交
⑸同时申领港澳通行证的,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㈡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属于遗失补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遗失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
网上续签
㈠登录"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点击“ 再次签注 ”
㈡申请人按提示填写所需的申请,并提交申请
㈢审批民警对材料进行审批
㈣申请材料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到受理大厅缴费后到前台交证等待制证
网上预约
⑴登录"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点击“ 预约申请 ”
⑵申请人按提示填写所需的申请,并提交申请,系统自动生成预受理号
⑶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及采集指纹进行受理后凭受理回执交费
⑷申请材料受理成功后,通过审批、制证后按申请人选择方式(速递或不速递)等待取证
现场办理
㈠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㈡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流程继续往后流转
㈢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证件,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时间到受理机关领取证件,需邮政速递的,证件交由邮政部门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与费用
㈠办理时限:
⑴省内户籍:7个工作日内办结
⑵省外户籍:20个自然日内办结
㈡办理费用: 一次有效签注 每项次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项次 3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项次80元
材料下载
查询预约
再次签注入口
阅读" 申请协议书 ",点击" 接受 "并选择相应的续签类型,按照步骤填写资料申请续签。
预约入口
选择对应的户籍类型,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申请预约
进度查询
搜索栏之下的" 办证进度查询 ",输入受理编号或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网上支付
签注规定
个人旅游签注(G)
❶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❷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地点